一、校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一)工程类项目
预算价达到2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类项目,实行学校集中采购。
(二)货物类项目
1.属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简称《央采目录》)规定的必须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的非科研教学用设备项目,由采购与招标中心依托中央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不在《央采目录》采购范围内、采购货物预算价单台件达到1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或批量、集成达到2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由学校集中采购。
(三)服务类项目
预算价达到10万元人民币的服务类项目,由学校集中采购。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一)预算价达到5万元,未达到校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由用户单位组织分散采购。
(二)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项目。
三、自行采购限额标准
预算价5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由用户单位自行采购,其中定型货物(包括仪器设备)也可以直接通过学校竞价网采购。
四、科研采购限额标准
(一)科研仪器设备预算价达到4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实行学校集中采购。
(二)科研仪器设备质保期后的保修保养、基因测序、数据分析、超算等科研服务预算价达到2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实行学校集中采购。
五、合同签订限额标准
成交价达到2万元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须签订合同。
华中农业大学校内采购限额标准(2021年版)简表
数额标准 类 别 |
货物 (万元) |
服务 (万元) |
工程 (万元) |
政府集中采购 |
除科研教学仪器设备外,其他均按国家规定执行。 |
公开招标(下限) |
200 |
按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 |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下限) |
100 |
100 |
120 |
学校集中采购(下限) 单位分散采购(上限) |
单件10 批量、集成20 |
一般服务10 设备维修20 |
财政性资金20 其他资金50 |
科研分散采购(上限) |
40 |
20 |
20 |
用户自行采购(上限) |
5 |
合同签订(下限) |
2 |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摘录)
按《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规定,以下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项目 |
备注 |
台式计算机 |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
便携式计算机 |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
计算机软件 |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
服务器 |
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计算机网络设备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复印机 |
不包括印刷机 |
视频会议系统及 会议室音频系统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
多功能一体机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 |
打印设备 |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
扫描仪 |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
投影仪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投影仪 |
乘用车 |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
客车 |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
注: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校内采购限额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