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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校内采购限额标准(2021年版)

发布时间:2021-12-30 作者: 浏览次数:


一、校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一)工程类项目

预算价达到2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类项目,实行学校集中采购。

(二)货物类项目

1.属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简称《央采目录》)规定的必须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的非科研教学用设备项目,由采购与招标中心依托中央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不在《央采目录》采购范围内、采购货物预算价单台件达到1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或批量、集成达到2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由学校集中采购。

(三)服务类项目

预算价达到10万元人民币的服务类项目,由学校集中采购。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一)预算价达到5万元,未达到校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由用户单位组织分散采购。

(二)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项目。

三、自行采购限额标准

预算价5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由用户单位自行采购,其中定型货物(包括仪器设备)也可以直接通过学校竞价网采购。

四、科研采购限额标准

(一)科研仪器设备预算价达到4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实行学校集中采购。

(二)科研仪器设备质保期后的保修保养、基因测序、数据分析、超算等科研服务预算价达到2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实行学校集中采购。

五、合同签订限额标准

成交价达到2万元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须签订合同。

华中农业大学校内采购限额标准(2021年版)简表

数额标准

类 别

货物

(万元)

服务

(万元)

工程

(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除科研教学仪器设备外,其他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公开招标(下限)

200

按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下限)

100

100

120

学校集中采购(下限)

单位分散采购(上限)

单件10

批量、集成20

一般服务10

设备维修20

财政性资金20

其他资金50

科研分散采购(上限)

40

20

20

用户自行采购(上限)

5

合同签订(下限)

2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摘录)

按《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规定,以下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项目

备注

台式计算机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便携式计算机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计算机软件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服务器

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计算机网络设备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复印机

不包括印刷机

视频会议系统及

会议室音频系统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多功能一体机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

打印设备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扫描仪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投影仪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投影仪

乘用车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客车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注: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校内采购限额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