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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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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采购与招标中心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建立“职能整合,权责明晰,统筹管理,高效运转”的采购与招投标工作机制,提升学校内部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配置,经2018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采购与招标中心,全面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服务工作。

采购与招标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标工作的规章制度、实施办法;

2.负责学校货物、工程、服务等采购与招标组织实施;

3.协助编制学校采购预算,负责学校采购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以及进口产品采购项目的送审、申报和免税手续办理;

4.参与采购与招标合同的审查与会签,备案采购与招标合同;

5.受理和处理有关采购与招投标的质疑,协助处理相关投诉;

6.负责组建和维护学校“评标专家库”,组织采购人员、评审专家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7.整理和归档采购与招标的有关文件资料;

8.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华中农业大学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