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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诚信供应商的处理意见(001号)

发布时间:2017-01-10 作者: 浏览次数:

   2016年12月21日, 湖北楚炜丰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优智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供应商参加华中农业大学全自动多功能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16-HNZB-047)的投标活动,经评审专家小组认真评审并按程序复核,该两家公司所提交的正式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应标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该项目采购文件等规定,经研究,现对该两家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上述公司对2016-HNZB-047项目所提交响应文件无效。

(2)自2017年1月1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止,我校不接受上述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参加华中农业大学招标采购活动。

希望各供应商能从上述公司此次违规行为中吸取教训,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依法投标及经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