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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诚信供应商的处理意见(002号)

发布时间:2017-05-08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对华中农业大学物资集中采购2017-HNCS-017号违规供应商处理意见的通报

 

   2017年4月28日, 武汉市仪德科创仪器有限公司、武汉亚美特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磋商供应商参加华中农业大学便携式地物光谱仪采购项目(磋商编号:2017-HNCS-017)的磋商活动,经评审专家小组认真评审并按程序复核,该两家公司所提交的正式磋商文件存在虚假应标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该项目采购文件等规定,经研究,现对该两家公司作如下处理决定:

(1)上述公司对2017-HNCS-017项目所提交响应文件无效。

(2)自2017年5月8日起到2018年5月7日止,我校不接受上述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参加华中农业大学采购活动。

希望各供应商能从上述公司此次违规行为中吸取教训,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依法投标及经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