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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进采购工作“放管服”

发布时间:2017-04-19 作者: 浏览次数:

核心提示: 4月14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学校分散采购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办发50号文和教育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副校长吴平参加会议并讲话。

南湖网讯   4月14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学校分散采购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办发50号文和教育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校各单位分管相关工作负责人参会。副校长吴平参加会议并讲话,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余思林主持会议。

余思林介绍了学校出台《2017年校内采购限额标准》政策背景,并就二级单位采购限额标准与分散采购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说明。后勤管理处秦长平就各单位修缮项目实施注意事项提出要求。

吴平针对校内采购事项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实施分散采购既是深化高教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体现,也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现实需要;二是各单位尽快适应、提高效率,要积极适应新的采购环节和运行程序,努力提高采购效率;三是加强管理、规范运作,落实工作人员,规范相关流程,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是公平公正、警钟长鸣,高度重视分散采购工作中的廉政建设,认真防范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