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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相关文件问答及解读:什么情况下应当废标?

发布时间:2025-05-23 作者: 浏览次数:

政府采购周期是由固有的法律程序、流程设计以及管理模式决定,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一般周期较长。流标或者废标会对进度、成本、风险管理以及整体效率产生负面影响。

除因重大变故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采购项目终止外,产生流标或者废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供应商不足三家

如到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实际提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及资格条件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报价或预算原因

分项报价或者总报价超过采购文件的预算金额或采购预算不足供应商无法承担。

3:采购文件缺陷

如资质要求过高或条款排他,供货等时间要求不合理,采购文件表述存有歧义等。

4:投标文件偏差

投标资格、商务条款、技术要求等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要求。

5:法规认定的情形

如评审小组认定的泄露保密信息,串通投标或行贿,供应商虚假应标及违规确定中标人等。

老师们需要在采购前进行广泛市场调研,明确使用需求,结合预算提出科学的采购需求,合理编制采购文件,从而实现顺利完成采购并选择优质供应商与学校合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