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利熙服装有限公司在参与我校2021年军训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GXTC-CZ-C-2113201)中,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2021年11月9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办公会讨论通过,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取消武汉利熙服装有限公司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
2.将武汉利熙服装有限公司列入我校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3.自本公告发布日起三年内,禁止武汉利熙服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浩)及其代理人参与我校相关采购活动。
希望各供应商能从此次违规行为中吸取教训,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依法投标,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