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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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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发布时间:2019-03-15 作者: 浏览次数:

 

受需求单位的委托,学校决定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2019-HNFW-010

二、项目名称: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遴选

三、竞争性磋商内容:2019年至2020年两年度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遴选(遴选12家供应商),承担华中农业大学20192020两年度基建维修类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含工程预算价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等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有关的服务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投标报名

1.在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页下载、打印、填写《投标报名表》并盖章后,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到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采购科(丹桂楼107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司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 2019322日下午1630

2.供应商报名后,如果不参加所报名项目的磋商,请在磋商日期3天前以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采购人,否则学校将禁止该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所有采购活动。

六、资格预审需提交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含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公司税务登记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二代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证) 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2019318---20193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外地投标人可电话与联系获取。

八、磋商时间:201942日上午900分。

九、磋商地点:华中农业大学丹桂楼110会议室。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采购科(丹桂楼107室)。

联系人:周海洋        电话:027-87282631

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

                                               201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