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第二综合实验楼大厅展台工程
二、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358.15m2,包括:新砌隔墙、原墙面改造、地台、展柜、灯箱、服务台、沙发、茶几等。
三、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独立法人单位;
2.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上;
3.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四、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专业承包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许可证等;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证;
5.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将进行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3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六、报名地址:华中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计划管理科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7-87281885
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