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需要,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华中农业大学国有资产使用与处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我校拟遴选具有相关资质的回收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处置范围:我校报废的固定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家具等。每次回收内容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确定或与报废资产使用单位共同确定(限于现场处置)。
(二)拟遴选服务商数量:6-8家。
(三)遴选方式:公开报名、现场陈述和集中评审方式。
(四)发布媒体: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
(网址:http://ztb.hzau.edu.cn/index.htm)
二、参与遴选的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家具等资产回收内容;
(三)具备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项目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
(四)具备报废仪器设备回收处理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入围服务商不得转包。
三、服务期限
2024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四、报名登记
(一)符合资质条件的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服务商,应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下载见附件1),并将《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下载见附件2)、营业执照和国家认可的相关报废物资回收或处理资质证明材料(所有资质证明必须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盖章扫描件发送到gzzck@mail.hzau.edu.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之后报名视为无效。
(二)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服务商进行资质审查,并向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发送遴选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等事项。
项目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7-87281272
华中农业大学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