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教育部直属系统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40号)要求,现面向校内各单位公开征集教育部直属系统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申请前三年内无《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 8 年;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此条件可适当放宽;
3.熟悉所申请评审行业或领域的技术发展及市场情况,掌握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制度,能够胜任采购项目咨询、审查、论证、评审、验收等工作;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与采购评审工作,依法履行专家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特殊专业可放宽),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独立完成评审工作;
6.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家享有的权利:
1.接受聘请,担任评审小组成员或咨询专家;
2.独立、客观出具咨询意见;
3.根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5.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关部门反映评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专家承担的义务:
1.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配合专家库管理工作;
2.参加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等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法律制度、政策规定;
3.存在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主动提出回避;
4.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现场秩序,保守工作秘密;
5.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6.协助、配合采购人处理询问、异议等,按规定程序复核、纠正评审报告中的错误;
7.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开展监督、检查、调查;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校内人员(含退休人员)可登录教育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完成个人账户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注册网址:https://pt.zfcg.edu.cn/moe/zyk/gxzjk.htm
五、其他注册事项请查阅相关附件内容
本次征集将于2026年1月30日截止,欢迎符合要求的老师积极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采购与招标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28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