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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诚信供应商的处理意见(009号)

发布时间:2020-11-09 作者: 浏览次数:

武汉湿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参与了华中农业大学空气消毒器项目(单号:CB105042020000452)的竞价活动,经用户初选、采购管理员审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该公司因自身原因未按成交结果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造成单方违约,并通过短信和电话方式多次骚扰、辱骂采购用户及采购管理人员,行为卑劣、影响极坏。现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网上竞价采购实施细则》第五章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研究,作如下处理决定:

将武汉湿创科技有限公司拉入竞价网供应商“黑名单”,不接受武汉湿创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李治中)及其相关人员参加华中农业大学采购活动。时间自2020年11月10日起到2023年11月10日止。希望各供应商能从上述公司此次违规行为中吸取教训,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依法投标及经营,并通过正规途径解决采购分歧问题,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0年11月9日